主旨:函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宣導公務人員出外聚餐應注意自身行為,並維護政府形象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5 年 2 月 26 日總處培字第 10500333182 號書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影本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