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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校長 - 教導處 | 2014-08-21 | 點閱數: 413

為鼓勵本縣各國小教師報名參加師資培育大學辦理之輔導專長學分班,自 102 學年度起凡報名參加輔導學分班結業並完成加註輔導專長登記者,核予加註輔導專長教師嘉獎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