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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學務組長 - 學務組 | 2014-02-14 | 點閱數: 500

 

目的:

 

教導民眾消防常識,強化防火教育,以加強社會防火責任,減少火災及其他災害發生,降低人命傷亡及財產損失。

 

實施日期:

 

  一、第一階段:自103114日至120止,計7天(119消防節前後期間)。

 

  二、第二階段:自103126日至24止,計10天(農曆春節前後期間)。

 

三、第三階段:自103211日至215,計5天(元宵節前後期 間)。